东莞市常平镇碧湖四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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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16
一、项目概况
项目场地位于东莞市常平镇松柏塘村,地块占地面积 24138.07 m2。中心经纬度为 114° 0'15.98"E,22°59'56.99"N。
二、地块历史使用情况
地块在 2003 年以前一直为农用地,用于村民种植蔬菜。2004 年碧湖花园房地产对地块进行了土地平整,准备用于建设小区,最终由于各种原因未建,地块一直从 2004 年至 2007 年处于闲置状态的荒地。2007 年由于场地西侧要建设碧湖花园小区,地块内东北侧部分土地搭建成为碧湖花园小区建设临时项目部,其余地块仍为荒地,地块上长满杂草。2008 年至2012 年,地块内东北侧临时搭建的项目部逐渐拆除,直至 2012 年底拆除完毕。2009年东北侧部分项目部建筑物拆除后,场地内有两处积水坑形成,同时有部分建筑物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堆放。地块西南角部分土地在 2009 年由于场地南侧东莞华港汽车检测站的修建,有一处小积水坑形成,后续被翻动。场地内其余部分荒地逐渐有村民种植蔬菜。地块 2012 年底至 2014 年中,场地部分地块为蔬菜种植区,大部分仍为荒地,两处积水坑仍然存在。2014 年 9 月历史卫星图显示场地整体有翻动痕迹,根据人员访谈了解。场地翻动为碧湖花园房地产在此举行越野比赛。2014 年底到 2016 年底,场地西南侧有临时建筑物搭建,根据人员访谈了解,临时建筑物为场地西侧建设碧湖花园十二期时的临时项目部,建筑物于 2016 年底拆除完毕。建筑物拆除后,西南侧至 今一直为荒地。地块内其余部分从 2014 年至今一直为荒地。现场踏勘时有小部分地块村民用于种植蔬菜。
三、地块初步调查工作及结论
调查组根据污染识别结果并结合相关导则和技术规范要求,同时结合场地实际情况,本次采样布点位置采用系统布点结合专业判断法进行布点,制定采样方案。本次调查土壤采样时间于2019年9月5日~9日进行,地下水成井洗井于2019年10月14~15日进行(由于9月份建井质量较差,10月重新建井)。场地内共布设土壤调查钻孔16个,地下水调查钻孔4个,场地外布设1个土壤及地下水对照点(位于场地西南1308.8m处农用地)。本次调查共采集土壤样品105个(包含13个平行样、5个对照点样品),地下水样品6个(包括1个平行样、1个对照点样品)。
地块内土壤样品中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有机农药浓度均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等于或者低于风险筛选值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一般情况下可以忽略。地下水由于场地内地层土壤多为较细密黏土性质,可能存在滤料与滤网无法完全过滤的现象,故导致浑浊度超出Ⅲ类水质标准;通过风险评估分析,本地块地下水中的污染物锰在常规自然条件下不具备挥发性,不会以吸入气态污染物等途径暴露于人体,且所在区域有市政供水管网,地下水不会作为饮用水和其他水源开发使用,因此地下水暴露途径影响人体可能性很低,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因此,东莞市常平镇碧湖四期地块初步调查可认为不属于污染地块,场地无需再做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项目场地位于东莞市常平镇松柏塘村,地块占地面积 24138.07 m2。中心经纬度为 114° 0'15.98"E,22°59'56.99"N。
二、地块历史使用情况
地块在 2003 年以前一直为农用地,用于村民种植蔬菜。2004 年碧湖花园房地产对地块进行了土地平整,准备用于建设小区,最终由于各种原因未建,地块一直从 2004 年至 2007 年处于闲置状态的荒地。2007 年由于场地西侧要建设碧湖花园小区,地块内东北侧部分土地搭建成为碧湖花园小区建设临时项目部,其余地块仍为荒地,地块上长满杂草。2008 年至2012 年,地块内东北侧临时搭建的项目部逐渐拆除,直至 2012 年底拆除完毕。2009年东北侧部分项目部建筑物拆除后,场地内有两处积水坑形成,同时有部分建筑物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堆放。地块西南角部分土地在 2009 年由于场地南侧东莞华港汽车检测站的修建,有一处小积水坑形成,后续被翻动。场地内其余部分荒地逐渐有村民种植蔬菜。地块 2012 年底至 2014 年中,场地部分地块为蔬菜种植区,大部分仍为荒地,两处积水坑仍然存在。2014 年 9 月历史卫星图显示场地整体有翻动痕迹,根据人员访谈了解。场地翻动为碧湖花园房地产在此举行越野比赛。2014 年底到 2016 年底,场地西南侧有临时建筑物搭建,根据人员访谈了解,临时建筑物为场地西侧建设碧湖花园十二期时的临时项目部,建筑物于 2016 年底拆除完毕。建筑物拆除后,西南侧至 今一直为荒地。地块内其余部分从 2014 年至今一直为荒地。现场踏勘时有小部分地块村民用于种植蔬菜。
三、地块初步调查工作及结论
调查组根据污染识别结果并结合相关导则和技术规范要求,同时结合场地实际情况,本次采样布点位置采用系统布点结合专业判断法进行布点,制定采样方案。本次调查土壤采样时间于2019年9月5日~9日进行,地下水成井洗井于2019年10月14~15日进行(由于9月份建井质量较差,10月重新建井)。场地内共布设土壤调查钻孔16个,地下水调查钻孔4个,场地外布设1个土壤及地下水对照点(位于场地西南1308.8m处农用地)。本次调查共采集土壤样品105个(包含13个平行样、5个对照点样品),地下水样品6个(包括1个平行样、1个对照点样品)。
地块内土壤样品中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有机农药浓度均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等于或者低于风险筛选值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一般情况下可以忽略。地下水由于场地内地层土壤多为较细密黏土性质,可能存在滤料与滤网无法完全过滤的现象,故导致浑浊度超出Ⅲ类水质标准;通过风险评估分析,本地块地下水中的污染物锰在常规自然条件下不具备挥发性,不会以吸入气态污染物等途径暴露于人体,且所在区域有市政供水管网,地下水不会作为饮用水和其他水源开发使用,因此地下水暴露途径影响人体可能性很低,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因此,东莞市常平镇碧湖四期地块初步调查可认为不属于污染地块,场地无需再做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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