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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2
一、项目概况
湛江市荣居工贸有限公司三旧改造项目地块位于湛江市坡头区坡头镇麻坡公路永新制漆有限公司南,地块中心坐标为21.253708° N,110.492780°E,占地面积3833.5m2。
二、地块历史使用情况
本地块1985年之前为耕地,1985年2月8日“湛江市坡头制漆厂”私自与“坡头区新塘上岭村村委会”签订征地协议书,征用包括项目地块在内的7.95亩土地,并开发利用项目地块北侧土地进行生产,项目地块仍用作耕地;1994年,制漆厂补办征地手续,重新测定征地面积为5098m2(7.64亩,含本项目地块),并与“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国土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获得该地块50年的使用权,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1994-2008年间,地块未开发使用;2008-2009年,原制漆厂厂长吴飞将未作开发利用的本项目地块使用权转让给李志强,后于2012年再转让给李晓媚;2013年,李晓媚以土地使用权入股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给湛江市荣居工贸有限公司,用地性质仍为工业用地,但未开发用作工业生产;2018年,经与业主协商,在地块开发前,地块暂时用作驾校练车场地。根据《湛江市坡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坡头区坡头镇麻坡公路永新制漆有限公司南3834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的批复》(湛坡住建规[2018] 52号),该地块未来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
三、地块初步调查工作及结论
调查组根据污染识别情况和相关标准要求,按40m×40m网格,在地块内共布设土壤采样点位5个,地下水监测井3个,并在地块外设置1个土壤和地下水对照点位。
初步调查采样分析结果表明,该地块土壤样品所测的48项指标检测结果均低于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除地下水浑浊度外,地下水样品所测的9项指标的检测结果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的Ⅲ类限值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由于区域地块地下水资源丰富,土壤颗粒较小,过滤无法完全除去,导致地下水样品浑浊度较高,因此地块内地下水的危害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建设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等于或者低于风险筛选值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一般情况下可以忽略。
综上所述,湛江荣居工贸有限公司三旧改造项目地块位可认为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再做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四、调查单位及联系方式
调查单位:广州中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一个月(2020年9月14日起)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18988682968 联系人:梁咏颐
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机构。
整体技术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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