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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通华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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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9-22

一、项目概况

恒通华府地块位于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地块中心坐标为21°13′40.6884′′N,110°23′28.3092′′E,占地面积5564.91m2。该地块北侧与湛江中信电磁阀有限公司相邻,西侧与湛江市生态环境局相邻,南侧与城市便捷酒店相邻,东侧为桉树中心、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


二、地块历史使用情况

本地块1989年之前为河滩地,1998年8月3日“湛江油脂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属下的企业“湛江盛发生化有限公司”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而获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1990年开始五十年),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1999年5月“湛江油脂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由于企业流动资金严重紧缺,将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转让给“湛江新东阳食品有限公司”,2001年由于“湛江新东阳食品有限公司”的借款纠纷,“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依法查封了“湛江新东阳食品有限公司”,并对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进行拍卖,湛江市恒兴肆通商贸有限公司于2001年12月18日在拍卖会上竞得此地块。地块目前属于工业用地,根据《湛江市城市规划局关于下达位于人民大道中32号之一5700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的批复》(湛城规(综合)〔2017〕327号),该地块未来将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


三、调查结论

根据现场调查和样品分析结果,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主要结论如下:

(1)土壤

1)重金属:地块内铜、镍、砷、铅、汞在31个土壤样品中均有检出,检出率为100%。6个土壤样品中有镉检出,检出率为19.35%。六价铬在地块内所有样品中均未检出。所有检出重金属浓度均低于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VOCs:地块内的31个土壤样品中,1,2,3-三氯丙烷在1个样品中检出,间,对-二甲苯在2个样品中检出,其余VOCs均未检出。

3)SVOCs: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在地块内的2个样品中有检出,其余SVOCs在31个样品中均未检出。

4)其他污染物:石油烃(C10-C40)在地块内的31个样品中均有检出,最大浓度为91mg/kg。多氯联苯在地块内的SA3点位的5个样品中均未检出。

(2)地下水

1)重金属:3个地下水样品中均检出砷、铜、镍,检出率为100%;1个地下水样品中有镉、铅检出,检出率为25.0%;六价铬和汞在4个地下水样品中均未检出。所有检出重金属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的Ⅲ类限值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

2)VOCs:3个地下水样品中均未检出VOCs。

3)SVOCs:3个地下水样品中均未检出SVOCs。

4)其他污染物:石油类在3个地下水样品中均有检出,最大浓度为0.03mg/L,均低于筛选值0.3 mg/L。

5)4个地下水样品中浑浊度均超出GB/T 14848-2017中的Ⅲ类限值;WA03、WA04地下水中pH稍微偏低。地下水浑浊度较高的原因在于地块内底层土壤多为粉土、砂土性质,可能存在滤料与滤网无法完全过滤的情况,导致浑浊度较高。地下水中pH稍微偏低的原因可能为东南地区常年降雨量较大,雨水偏酸性,雨水进入浅层地下水造成地下水pH偏低。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建设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等于或者低于风险筛选值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一般情况下可以忽略。

因此,恒通华府地块可认为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再做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四、调查单位及联系方式

调查单位:广州中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一个月(2020年8月21日起)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20-85232016    联系人:李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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